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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面停车的收益到底应该归谁?这笔钱的支出该如何监管?龙江某小区居民给本报打来电话说,该小区的业委会和负责该小区的物管再起纷争,小区业委会“号召”业主不要再缴纳新增车位的停车费,而物管一肚子委屈地说,钱都在账上,从来没有动用过。
>>>记者出击 业委会发“不收费”通知 记者在引发纠纷的龙江某小区看到了这份由业委会发布的通知,这份通知的主题就是“小区新增停车位暂不收费”。 大致内容是: 自2005年小区地面停车位收费以来,××物业收取停车费已达数十万元。虽业委会与物业交涉多次,但物业至今未将违法侵占的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部位的经营收益退还给全体业主。 鉴于此,地面新增停车位暂不收费,由小区全体业主免费使用。待物业将侵占的地面停车收益退还全体业主后,地面新增停车位再进行收费。 物业回应“钱在账上” 针对业委会的通知,物业回复表示,自2005年开始对小区路面停车进行服务以来,物业部门一直是根据南京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服务收费的。而且依据《南京市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位停车管理服务意见》第二条规定,业主共用地面停车收取的服务费,在扣除相应管理费用后,应当将收益的30%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益的70%纳入专项维修基金。 采访中物业也表示,这笔停车收费的收益都在账上,根本没有动过。如果要动用这笔钱,必须有2/3业主同意,且同意的业主居住面积要达到小区总面积的2/3。 此外,物业也表示,停车管理和收费是相关政策和前期物管合同中赋予小区服务企业的职责,在小区共有权上,全体业主有共同管理的权利,但不能如业委会所说的那样不履行义务,这样做不仅会侵害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也将导致停车管理的混乱。 业主关心费用监管 业主中一位许先生说,业委会为业主争取合法利益没有错,但号召大家拒交停车费的方法却有点偏激,这样下去不仅会造成小区管理混乱,而且只会激化矛盾。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说,他最关心的是,如果业委会把这几十万从物业那里拿了过来,到底会怎么花,又由谁来监管,这个问题不处理好,还不如先“存”在物管那儿。 [发帖际遇]: 秩序维护员对进出人员管理懒散物业币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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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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